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公告
【規格】0.1g
【包裝】抗生素瓶裝;10瓶/中盒、50瓶/中盒。
【單位】瓶
【批準文號】國藥準字H20060048
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適應癥中病情較重的患者:
1.念珠菌病 用于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;播散性念珠菌病,包括腹膜炎、肺炎、尿路感染等;念珠菌外陰陰道炎。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,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。
2.隱球菌病 用于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?。恢委熾[球菌腦膜炎時,本品可作為兩性霉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維持治療藥物。
3.球孢子菌病。
4.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。
靜脈滴注。
使用0.9%生理鹽水或5%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釋(終濃度:2mg/ml)本品后靜脈滴注。
本品靜脈滴注時最大滴注速率為0.2g/小時。
成人
(1)播散性念珠菌病 首次劑量0.4g,以后一次0.2g,一日1次,持續4周,癥狀緩解后至少持續2周。
(2)食道念珠菌病 首次劑量0.2g,以后一次0.1g,一日1次,持續至少3周,癥狀緩解后至少持續2周。根據治療反應,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.4g,一日1次。
(3)口咽部念珠菌病 首次劑量0.2g,以后一次0.1g,一日1次,療程至少2周。
(4)念珠菌外陰陰道炎 單劑量,0.15g。
(5)隱球菌腦膜炎 一次0.4g,一日1次,直至病情明顯好轉,然后一次0.2~0.4g,一日1次,用至腦脊液病毒培養轉陰后至少10~12周。或一次0.4g,一日2次,持續2天,然后一次0.4g,一日1次,療程同前述。 腎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給藥1次,不用調節劑量;需多次給藥時,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,此后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,如下表Ⅰ所述:
表Ⅰ 肌酐清除率與劑量關系
肌酐清除率(ml/min) | 劑 量 |
>50 | 常規劑量 |
11~50 | 常規劑量的一半 |
進行常規透析的病人 | 每次透析后給藥1次 |
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。氟康唑對小兒的影響缺乏充足的研究資料,雖然少數出生2周至14歲小兒患者以每日3~6mg/kg(按體重)劑量治療未發生不良反應,但小兒仍不宜應用。